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和兴安盟委行署的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现将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治税思想根基
(一)理论融入实践。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本年度共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共144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税务干部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将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执法、纳税服务、行政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税务干部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依法治税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法制宣传。持续深耕一表通达的理念,以减税降费等税费优惠宣传活动为依托,强化法治宣传,通过多渠道多角度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税法遵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地,2024年我局组织系统内“三师”人员(即系统内取得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的“精、尖、专”人才),首创兴安盟税务系统“三师”智囊团(简称兴税“师”团)。“师”团自组建以来,做了制队旗、定方案、进企业、做回访、精分析等一系列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高效统筹收入。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做到有税尽收、无税禁收。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兴安盟委、行署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为地区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2024年,全盟税务系统各项税费收入完成159.51亿元,同比下降4%。税收收入完成80.2亿元,同比下降6%。社会保险费收入55.64亿元,同比下降9%。非税收入完成14.59亿元,同比增长9.3%。其他收入完成9.07亿元,同比增长43.2%。
(二)优化纳税服务。持续加强与发改委、盟金融办、人行、银保监局、工商联等部门沟通联系,拓展“政银税企”互动平台,将纳税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有效融合,进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授信信用贷款,累计向银行推送 13279户次,贷款笔数1242笔,贷款总金额3.09亿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及时更新维护执法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和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线上公示信息,并以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及枫桥税务所等地公示栏等线下形式对线上公示进行补充。二是不断完善基础设备的配置工作,实现执法记录常态化,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的存储管理工作,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开展三项制度专项实地检查,收集制度落实中存在的堵点问题,进行专项研讨,梳理共通问题及时上报并反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二)重案审理说理制度。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工作方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在重案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各业务部门和公职律师意见,同时针对执法难题,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有效的拓展了重案审理工作的深度,在提高审理质量和防范执法风险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保证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涉及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2024年,共排查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政策风险文件7件,其中6件已经废止,剩余1件文件制定单位明确回函不属于风险文件。
(二)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线上工作流程、控制完成时限,着力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确全盟各级税务机关法制审核的主体,结合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业务培训,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税务干部法制审核能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把握规范“尺度”。积极贯彻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工作要求,对程序不规范、文书不标准等问题认真梳理、积极整改,尽量保证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一致。联合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制作《金税三期系统首违不罚操作流程》视频教程,统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流程。
(二)兼顾执法“温度”。对12个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依法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营造宽严相济的税收营商环境。2024年兴安盟税务系统落实适用告知承诺办理税务证明事项共56842件(第一批32310件,第二批24532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明确应急工作职责。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防范重大涉税舆情。主要领导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运行机制,有效运用法治思维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明确税收征管、涉税网络舆情、人事信访、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对应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着力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值班管理,严格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本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同时,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负责全盟涉税争议的咨询解答、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依托税费协同机制,组织研究全盟重大及疑难涉税争议的解决方案。
(二)枫桥税务所高效应急。2024年,兴安盟税务系统完成32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的年度创建,不断拓展“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运用,持续推动税费服务在基层更加优化、矛盾化解在基层更为高效。
(三)法治实训基地保障。全盟18个税收法治实训基地,确立了税务部门同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涉税破产案件办理、普法服务宣传以及涉税纠纷诉源治理方面的合作机制,为提升法制税务建设、完善权利救济和优化税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政务诚信建设。通过纳税信用评级,健全守信共享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宣传栏主动向社会公告1084户A级纳税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等途径公示涉税违法“黑名单”。对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办税服务厅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166笔。为368户A级一般纳税人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引导纳税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促进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二)防控执法风险。一是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并对税收执法责任进行定期通报,通过对执法责任的追究问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二是运用各类风险管理平台,通过编制行政执法相关风险指标,定期组织风险核查,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执法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文书法律依据和法律救济表述,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源头规避因粗糙执法引起的法律纠纷。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促进政策便捷享受。兴安盟税务局以可视化直播答疑的方式举办纳税人学堂,加深纳税人对政策知识的掌握,为纳税人申报提供参考。在“税惠新动能 助企新发展”惠企政策专题讲座活动中,通过直播形式将最新税费政策及操作流程及时传递给纳税人缴费人。
(二)“互联网+智慧税务”。一是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加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等系统的推广应用,通过12366热线服务、远程视频面对面代替传统现场面对面,实现远程帮办、在线直接办结,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税惠政策宣传方式,对重点企业实行“精准滴灌”,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管家式”税费服务。组织地区“网红”代表化身税法宣传员,开展“网红”打卡走流程、网红”主播云宣誓、税务+“网红”直播送“春风”等系列活动,拓展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面。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增强领导依法行政观念。结合局务会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各条线业务培训以及兴安盟税务局共学会商制度等形式,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将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以及党内法规在内的各法律法规列为主要学习内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要求。
(二)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对内培养公职律师、对外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提高税务系统执法的规范性、程序性、法治性。2024年,兴安盟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4人,较去年同期增长55.56%。法律顾问管理使用方面,我局外聘内蒙圣泉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书,参与处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一、2025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安排
(一)提升行政执法。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计划、执法管理规范工程等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三项制度、首违不罚、非强制性执法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华北地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等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推动协同共治。深耕《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的合作精神,创新探索完善税法协作执行联动机制,配合欠税、欠费管理工作对欠缴税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结合“三项制度”梳理税收保全措施及税收强制执行的业务流程及程序性规定,精准发力连通智慧税务深挖促收潜能。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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