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兴安盟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在区局党委和兴安盟委行署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会议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依法履行税工作职能,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税务系统权力、切实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税降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转变执法方式等重点工作,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线,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编制《税务党建“一表通”》,在全区税务系统推广应用;构建“红色兴安·多彩兴税”党建品牌矩阵,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凝聚思想,营造良好税务文化氛围,推动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工作和税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正向激励,切实发挥党员在组织收入、减税降费、征管改革、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党性锤炼+为民服务”的学习实践要求,动员566名党员干部,组建特遣队、先锋队、突击队、战召队等16个志愿者服务队,进驻包联12个社区50个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帮扶村农产品上线京东“穗来邦”助农旗舰店、832扶贫电商平台销售,截至目前销售木耳、大米9.52万斤,带动帮扶嘎查村民实现销售收入68.83万元。
2022年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全区五一巾帼标兵岗”“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全区最美税务人”“内蒙古自治区最美家庭”“学习强国”内蒙古优秀管理员等地厅级荣誉7个。兴安盟税务局机关党委获评盟级“最强党支部”示范基地,1个旗县局获评“最强党支部”示范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助企纾困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兴安盟委、行署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科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组织收入工作,税费收入量稳质优,为地区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2022年,全盟税务系统各项税费收入完成139.97亿元,同比增长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同比增长18.1%)。税收收入完成68.1亿元,同比下降5.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同比增长20.9%)。社会保险费完成56.97亿元,同比增长16.7%。非税收入完成14.19亿元,同比增长8%。其他收入完成0.71亿元,同比增长5.9%。一是依法依规科学统筹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落实好收入质量监控机制,切实把好收入质量关,加强收入分析研判,为全盟经济发展提供的决策参考依据。二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减税降费实施以来,我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真抓实干,减审批、减流程、减资料综合施策,持续开展对内对外宣传辅导培训,创新宣传方式,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编制《税费优惠政策一表通》,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惠企利民走访活动,共走访纳税人9780户,共收集问题44条,意见建议12条,建立“扶项目促发展”税收政策专项服务机制,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宣传和辅导。
三、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及自治区税务局和盟委行署工作部署,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凝共识,聚合力,压实责任,建立机制,狠抓落实,2022年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以善治为中心,推行高效化、精细化税费服务。多措并举破解市场主体涉税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3.0版,梳理出16条涉税任务,逐项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全方位、多角度改善办税体验,推动纳税服务水平提档升级,全力以赴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依托“扶项目 促发展”税收政策专项服务机制,积极推行“一企一组”管家式税收政策服务,对全盟重点项目,梳理重点工作任务31项,成立13个服务团队对接20个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和重点项目,全年电话或实地走访企业314户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80余项,征集纳税人缴费人建议34项。创新“一表通”工作理念,编制分规模分行业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表通》并实时更新,升级推出电子书,优化用户体验,提升政策宣传便利性和友好性。在2022年度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获得全区第四名的较好成绩。
(二)以法治为保障,改进税收执法方式,推进精确执法。一是明确实施“首违不罚”的程序;二是编制《“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模板,规范落实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三是要求对符合“首违不罚”事项一次办结;四是对多发的逾期申报行为明确适用不予处罚及首违不罚的具体条件,深入落实柔性执法理念,营造宽严相济的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五是落实减证便民惠企措施,对6个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依法方便纳税人缴费人。
(三)以共治为依托,构建综合治税、精诚共治格局。与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等14个部门联合发文,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截至目前已联合开展纳税人缴费人培训3次,召开中介监管信息沟通会议1次;拓展“政银税企”互动平台,持续加强与盟金融办、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联系,进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授信信用贷款,向纳税人提供信用贷款1.78亿元。
四、落实依法决策制度要求,加强法治能力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党委“1336”工作安排,兴安盟税务局聚焦“能力大提升”,通过学习兴税、腾讯会议和线下学习等形式开展系列培训教育,着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增强领导依法行政观念,结合各局局务会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各条线业务培训以及兴安盟税务局共学会商制度等形式,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将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以及党内法规在内的各法律法规列为主要学习内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要求。
(二)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完善内部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和法律人才团队建设,在处理内部和外部法律纠纷和涉税法律问题过程中,有效规避了执法和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盟税务系统执法的公正性。截止目前,兴安盟税务系统共有6名公职律师,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22人,同时组建了内部法律人才团队,法律顾问管理使用方面,我局外聘内蒙圣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协助处理相关复议和诉讼案件,协助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书,参与处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建设税收法治实训基地。选取16个单位正同步开展实训基地筹建及实训工作。盟局已签约挂牌3个实训基地,各旗县局共完成实训基地挂牌13个,其中同法院签约成立实训基地4个。第一批法律业务骨干的实训正在进行中,截止目前,共有15名税务执法人员、公职律师到“三所一院”进行社会实践锻炼。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信息化建设。一是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及时更新维护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统一执法公示平台相关信息,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加强法制审核流程控制和监督,确保应审必审;二是进一步明确全盟各级法制审核的主体和责任,明确全盟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较大数额罚款”和“较大税额的税款征收”的具体标准。三是不断完善基础设备的配置工作,配备执法记录仪106台。同时完善各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的存储管理。四是加强三项制度督导,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全面梳理税务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以及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深入推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51号)贯彻执行,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扎实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重点审理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准确性、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及行政处罚的适当性,使每个案件经得起考验,2022年办理重大税务案件3件。
(三)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50号)工作要求,建立审查机制,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合规性评估,同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机制,统筹开展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按定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11月,对全盟两级税务机关制发的、代拟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一事一议等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存量文件1件,经审查均予以保留。
(四)全面落实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
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并组织具备条件的旗县局自行成立调解中心。一是负责全盟涉税争议的咨询解答、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依托盟局税费协同机制,组织研究全盟重大及疑难涉税争议的解决方案;三是指导各旗县市区税务局的调解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应急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同时,明确了税收征管、涉税网络舆情、人事信访、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对应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加强本部门的情况监测,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组织的防疫抗疫工作,在抗疫和推动恢复经济发展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坚持预防在先、常备不懈的思想,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规范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始终把做好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税务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充实行政复议、应诉力量,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配合行政应诉,指导县级税务局立足本职,扎实推行复议应诉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稳定,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截至12月底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办结),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法院一审已裁定三个案件驳回起诉)。二是推行“互联网+执法监督”,实现全过程执法风险防控。依托三项制度统一公示平台,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活动依法公开、实现过程有效监督。运用各类执法监督、风险管理平台,通过编制行政执法相关风险指标,定期组织风险核查,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执法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文书法律依据和法律救济表述,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源头规避因粗糙执法引起的法律纠纷。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内控监督平台,科学确定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并对税收执法责任进行定期通报,通过对执法责任的追究问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把“以数治税”的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持之以恒加强智慧税务建设,持续提升税费治理效能。一是深化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依托大数据平台征管质效指标监控及5C评价系统筛查,做到从数据筛选--政策匹配--政策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持续跟踪进度,适时开展效应分析。 二是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根据总局和区局统一部署,不断拓展全区单轨纳税人比率和数量,实现开票试点纳税人上线扩围“应上尽上”、“全电”发票“应开尽开”。截至目前,我盟开票试点户数已达到24122户。本年度共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蓝字发票22919张,金额12903896341元;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红字发票2710张,金额-2046181925元。持续开展点对点宣传辅导,通过全天候的直播培训、开创互联网动态实时答疑服务使纳入试点的纳税人更早、更好地适应全电发票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辅导效率。三是坚持提高数据分析质效,加强日常风险分析工作,夯实基层责任,凝聚上下合力,通过风险任务全自动化识别、分析和应对管理,形成业务综合指挥、数据集中监控、疑点实时推送、问题快速响应的集成工作模式。
九 、工作亮点和存在不足
(一)工作亮点
一是筑牢根基、淬炼法制人才尖兵。针对税务工作内容、业务特点、工作现状等情况,对内加强两级税务机关互相交流,通过执法问题交流解答、座谈和直播授课、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及时掌握旗县执法问题并针对性的补足短板,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外通过到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院(以下简称“三所一院”)等单位进行业务实践锻炼的方式,加大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养力度,淬炼一支税务法治人才队伍中的“特种尖兵”。二是团队协作,破解基层执法难题。适应疫情防控需要,通过直播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执法问题调研、辅导,及时了解收集各局遇到的税务执法难题,通过对具体涉税争议案例的分析解读、深入基层税务机关座谈交流以及直播会议解答等形式,及时解决问题,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三是主动作为,统一规范执法口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336”工作安排,坚持规范执法与能力提升并行,经过全面调研、充分研讨、多次征求意见,对全盟多发的“逾期申报”违法行为适用“轻微违法行为无危害后果不予处罚”以及“首违不罚”的认定条件,制定了全盟统一的适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标准和口径,有力促进兴安盟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将精确执法向纵深推进。四是创新集成,应用一表通理念服务政府市场双主体。为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兴安盟税务局创新服务举措,持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梳理工作,持续更新《税费优惠政策一表通》新政策录入,制作电子书并生成二维码,及时实现政策精准宣传推广,在此基础上创新形成一表通工作理念,在税务工作中不断深化应用,《房地产交易一表通》、《简优化程序类办税事项一表通》电子书、梳理制作《支持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税收任务一表通》及各专项税收政策分析等20余个一表通,有效提升服务纳税人、服务领导决策以及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五是以数治为支撑,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精准监管。深入开展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工作,制定试点方案,有序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腾讯会议实现云上面对面即时服务,直播式答疑解难,大大提高了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辅导效率。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开展票种核定已达100%。充分利用区局的税收大数据平台、帆软 BI、SQLPAD 等数据提取分析工具,实现与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共用。截至目前,已与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房产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数据交换机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各级税务局党委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虽已完善,但运用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制人才学习培训由其是系统性综合性法律思维的培养还需要加强。三是旗县法制部门法制审核岗位缺乏专业法律人才,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四是税收政策和信息系统更新频繁,税务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对新政策、新系统的了解应用不及时、不准确,执行中有偏差。
十、2023年工作举措和建议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二是持续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以及党内法规作为全体税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规范设置法治培训内容。
(二)应用“一表通”集成高效理念,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精简相关税种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研究落实税收优惠备案改为资料留存备查制度,配套建立事后监管措施。积极通过各部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应用,切实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制定发布落实容缺办理事项的配套制度。落实优化企业开办服务要求,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坚持一表通理念,持续开展税收政策梳理工作,强化精准服务意识和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服务团队化、专业化、智能化。
(三)促进税收业务规范落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业务规范,加强对重点规范执行情况的内外监督,进一步促进税收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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