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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自治区税务局、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网站(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sjpd/wlc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杜尔伯特西街16号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邮编:012000,电话:0474-8325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乌兰察布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市委、市政府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及时公开。202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设的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网站频道及乌兰察布市政府网站税务局板块公开各类信息815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89条;规范性文件8条;欠税公告38条;税费统计12条;人事任免信息3条;政府采购信息57条;其他信息608条。向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推送信息40余篇;“乌兰察布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771条。二是精准推送政策,服务到位。2024年,通过征纳互动以及短信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各类政策235.6万条;线下辅导纳税人活动456场次,参与人数2.8人次,线上辅导纳税人活动31场次,参与人数8563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运行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核,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信息质量和数据准确。持续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开平台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提高协同配合度,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畅通交流渠道,发挥好平台作用,及时收集、倾听纳税人缴费人心声,聚焦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政策与涉税业务的宣传辅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

  (五)持续深化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网站日常监测、内容审核和维护工作,对网站错敏字和错链断链情况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自查,结合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审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5年,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将持续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性审查,结合网站阶段性自查结果督促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乌兰察布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重点税收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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