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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及旗委政府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以下简称四子王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四子王旗税务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区局“1336”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市局“1358”和“六个一步”工作思路。在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实事求是地公布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同时积极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内各成员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统一发布标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集约化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旗委政府的有关要求,统一名称、格式,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发布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不断强化接受各界监督意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自觉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充分运用好、保持好、发挥好政务公开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不断开展多形式政务公开税收宣传

  加强纳税人向社会公众普及税收知识;用好税企微信群、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发布纳税服务和发票管理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以及我局的工作情况;开展一系列户外税收宣传活动,以制作税收宣传展板、派发办税服务指南、开展税收知识有奖问答、受理群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涉税政务公开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对外公开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四子王旗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本局机关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税干的共同努力下,依照规定、按照流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工作变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仍需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二是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需要进一步改善,与群众交流互动还不够密切。2023年,四子王旗税务局将继续认真按照区市两级税务局和旗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从以下两个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一方面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大透明度,做好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另一方面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力求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我局结合相关文件规定,依据上年度工作实际,不断改善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以期于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四子王旗税务局在2023年度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和平路税务局,邮编:011800,电话:0474-520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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