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职责等事项的公示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税务执法透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1.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2.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

(三)联系方式:0474-5202768

二、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

(二)办公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联系方式:0474-5200201

三、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及各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征收管理等;承担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

(二)办公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与局机关同址)。

(三)联系方式:0474-5214643

四、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乌兰花镇税务所

(一)主要职责

负责乌兰花镇范围内的税费征收。

(二)办公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与局机关同址)。

(三)联系方式:0474-5207755

五、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东八号乡税务所

(一)主要职责

负责吉生太镇、东八号乡、大黑河乡、忽鸡图乡、库伦图镇、供济堂镇范围内的税费征收。

(二)办公地址:四子王旗东八号乡政府所在地。

(三)联系方式:0474-5216965

六、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查干补力格苏木税务所

(一)主要职责

负责红格尔苏木、巴音敖包苏木、江岸苏木、脑木更苏木、查干补力格苏木、白音朝克图镇、乌兰牧场范围内的税费征收。

(二)办公地址: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政府所在地。

(三)联系方式:0474-5216981

 

 

 

 

国家税务总局四子王旗税务局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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