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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凉城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凉城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凉城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并由法制股协同配合,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信息、编制信息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全年,凉城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实时公开本局政务信息,累计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6条,纳税服务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上级规定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凉城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并成立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具体的规定,在公开工作上确定专人专岗。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为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我局每个部门确立一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上传、更新涉及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执行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一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对公开信息的合理需求,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的力量,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逐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同时积极听取各方意见,改进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凉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本局机关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税干的共同努力下,依照规定、按照流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比《条例》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中信息处理敏感度与正确度需提高认知。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提升,正确认识信息公开的社会需要与公众期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要加强。对此,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重视政务公开。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教育引导,加强宣传力量,通过学习与活动,让全员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重点公开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普遍关心的政策法规与税费优惠重点,加强公布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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