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局截至2023年12月欠税的纳税人及自然人县级欠税公告信息公示。
附件:1.四季度欠税公告信息(纳税人)
2.四季度欠税公告信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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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兴和县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县级欠税公告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我局截至2023年12月欠税的纳税人及自然人县级欠税公告信息公示。
附件:1.四季度欠税公告信息(纳税人)
2.四季度欠税公告信息(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