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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中旗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践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察右中旗税务局统一认识,明确职责,改进流程,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做好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中旗税务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注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乌兰察布市旗县局板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察右中旗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管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50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24条,纳税人权利义务2条,权责清单2条,非正常户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4条,欠税公告2条,其他信息12条,及时将政策、信息送达纳税人缴费人手中。 

  (二)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在相关制度的指引下、局领导班子的指导下,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室专门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务,确保我局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公开工作有条理、高质量完成。 

  促进监督机制高效化运转 

  今年以来,党中央多次就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作出部署。为确保税保系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察右中旗税务局把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不断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将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及时将税费支持政策准确无误、精准送达纳税人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察右中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纳税人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和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税等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局内、系统内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中旗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乌兰察布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中旗税务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编制,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察右中旗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察右中旗税务局联系(地址:察右中旗科布尔镇辉腾锡勒大街  电话:0474-59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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