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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化德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网站(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sjpd/wlc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化德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邮编:013350,电话:0474-790216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化德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在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化德县税务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公开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化德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核审批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线上、线下”多种公开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各项税费政策,及时更新摆放在办税服务厅的税收业务和办税指南等宣传资料,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通过化德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转发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及政策解读和各类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化德县税务局持续开展监督保障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和工作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5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化德县税务局依照规定、按照流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内容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实效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县政府及上级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重点税收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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