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0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化德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化德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事求是地公布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组织领导情况。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信息、编制信息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办公室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传达到机关各部门,每个部门确立一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上传、更新涉及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了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内容监督审核情况。根据上级规定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具体的规定。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全年,化德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3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1条,纳税服务类信息5条,其他信息11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4

  1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3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化德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本局机关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税干的共同努力下,依照规定、按照流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比《条例》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提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要加强。对此,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重视政务公开。注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教育引导,加强宣传力量,通过学习与活动,让全员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各司其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与部门年度工作相结合,和个人年终考评相挂钩,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邮编:013350,电话:0474-7902168)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