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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0217
  •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机构职能
  •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化德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机构职能

   化德县税务局共设置16个部门,其中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

     一、内设机构

     11个内设机构级别均为正股级。名称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纪检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局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本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指导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负责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等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负责外事管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指导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征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7.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局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8.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局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9.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本局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0.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11.纪检监察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4个派出机构中: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为副科级;长顺镇税务所、德包图乡税务所,为正股级。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本局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局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本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及各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征收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局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局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

       3.德包图乡税务所。负责七号镇、公腊胡洞乡、德包图乡及白音特拉乡区域内的税费征收。

         4.长顺镇税务所。负责长顺镇、朝阳镇区域内的税费征收。

  三、事业单位

    化德县税务局设置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信息中心。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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