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欢迎满足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NMZY-2024-1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服务要求)

 

包号

    

  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元)

01

  食堂服务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8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它

  1.经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提出。

  资格审查时间: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开标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0411日至202404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 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3) 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出示网站截图

  (5) 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5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1602

  开标时间:20240425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地址: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

  邮政编码:013350

  联系人:王仕琪

  联系电话:0474-7910011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1602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 张爱荣

  联系电话:1514748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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