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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区局“1358”工作思路,实践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六个一步”工作方法。在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实事求是地公布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组织领导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机关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信息、编制信息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办公室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传达到机关各部门,每个部门确立一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上传、更新涉及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了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随着税务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全环节到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健全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内容监督审核情况。根据上级规定要求,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具体的规定。按照税务机构改革新情况,坚决将《新条例》精神深入贯彻到基层税务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商都县税务局通过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照《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政府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针对性;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细节等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针对以上问题,具体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是认真梳理,筛选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政策、通知等内容,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税收政策及各项税收红利,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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