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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察右后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党委和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新税务新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数量10个。按期公开非正常户公告、定期定额户及欠税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2024年,察右后旗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局内所有收文由办公室进行对接,根据具体工作开展要求将文件分发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年末统一回收归档。发文管理分为系统内发文和系统外发文,系统内发文由发起部门进行拟文,经局领导审核最后由办公室封发。对于保密公文或不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保密收发文流程,查看及调用按照保密工作流程进行,确保不出现泄密风险。系统外发文按照要求履行领导审核并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对政务外网本局网页进行维护,公开机构职能,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布本单位领导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定期更新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等内容。根据职能分工,由局内五个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信息的定期上报并有办公室统一在网站上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规范局内信息报送情况,我局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共性指标。年底汇总各股所信息上报情况,对表现未达标股所进行扣分。通过纳税服务调查进行信息公开的社会评价,了解纳税人对各项税收数据、政策的了解程度与满意度。按照要求定期向地方党委和上级税务部门上报信息公开报告,接受上级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加深,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是:

  围绕最新政策要求,完善税收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构建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将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进一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将政府信息更加全面透明;要以税收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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