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3
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和旗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63条,领导介绍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纳税服务类信息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高亮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崔文玉任副组长,韩冰、安校印为组员,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内容、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外网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进行整改,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工作责任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二是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进行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深化内容等,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更好的落实《条例》制度内容,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二)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于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呼满公路南,邮编:012400,电话:0474-6204945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