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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税务局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助力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年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数量20个;行政处罚项目数量566个。按期公开非正常户公告、定期定额户及欠税公告等。在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旗县局工作动态”公开发布信息5篇。在各级地方媒体发布税收信息并通过本地媒体对税收宣传工作进行了公开,在《中国税务报》发表信息1篇,在《内蒙古日报》发表新闻信息1篇,在乌兰察布市融媒体中心、察右前旗融媒体中心、前新社等网络媒体发表新闻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2024年,察右前旗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公开信息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主动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确保安全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屏、公告栏、资料架等设备,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办税须知、操作指南等内容。加强与主流媒体、地方媒体的合作,不断扩展信息公开覆盖面。积极联系内蒙古日报、乌兰察布日报、察右前旗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发布相关报道。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对政务外网本局网页进行维护,公开机构职能,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进行信息公开的社会评价,了解纳税人对各项税收数据、政策的了解程度与满意度。按照要求定期向地方党委和上级税务部门上报信息公开报告,接受上级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未发生针对察右前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主动公开渠道覆盖度有待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税费优惠落实政策不够全面,政策智能化、个性化推送有待探索创新,政策解读的深度广度尚需进一步拓展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督促每月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内容,提高质量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公开渠道拓展,立足纳税人视角优化重点栏目展示,提升纳税人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体验感。三是加大部门沟通协作、会商研判力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察右前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号,邮编:012209,电话:0474-360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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