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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察右前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号,邮编:012209,电话:0474-36068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察右前旗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察右前旗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察右前旗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新税务新起点,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根据职能权限对以下几方面内容通过政务网站及大厅公示方式进行了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公开政许可项目数量426个;行政处罚项目数量467按期公开非正常户公告、定期定额户及欠税公告。在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旗县局工作动态”公开发布信息6篇。在各级地方媒体发布税收信息并通过本地媒体对税收宣传工作进行了公开,在《中国税务报》《经济日报》发表图片新闻2条,在新浪网、今日头条、中国经济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发表新闻4条,在《内蒙古日报》发表新闻信息4篇,察右前旗融媒体3

(二)政府信息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局内所有收文由办公室进行对接,根据具体工作开展要求将文件分发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年末统一回收归档。发文管理分为系统内发文和系统外发文,系统内发文由发起部门进行拟文,经局领导审核最后由办公室封发。对于保密公文或不主动公开的公文进行保密收发文流程,查看及调用按照保密工作流程进行,确保不出现泄密风险。系统外发文按照要求履行领导审核并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归档管理。

(三)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对政务外网本局网页进行维护,公开机构职能,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布本单位领导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纳税服务,包括下设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7个二级公开事项行政执法,下设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7个二级公开事项等五大方面的内容。根据职能分工,由局内五个部门分别负责相关信息的定期上报并有办公室统一在网站上发布。

(四)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二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通过税收宣传专栏、行风热线等,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三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及时宣传各项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受理和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察右前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还需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部分公开内容的及时性仍需强化。三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本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形成客观全面、分类清晰、内容完整的目录体系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察右前旗税务系统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党委会、专题会、局务会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梳理政务公开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加强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公开的要求、公开内容、公开流程进行讲解,培训中贯穿保密工作和警示教育,在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的同时加强安全保密意识,通过全局努力,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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