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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外包电子税务局服务项目及信息中心服务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外包电子税务局服务项目及信息中心服务项目综合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外包电子税务局服务项目及信息中心服务项目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综合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综合磋商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外包电子税务局服务项目及信息中心服务项目。

(二)采购资金预算:40万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001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外包电子税务局服务项目及信息中心服务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委托内蒙古怡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供应商可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五)供应商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六)供应商出具“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八)供应商信息表(需注明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以上资料(格式自拟)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需携带以上资料至内蒙古怡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按要求提供将拒绝接收。

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内蒙古怡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内蒙古怡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创业孵化园41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怡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长安金座

 系 人:何女士

   话:15047429922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工农南路东

 系 人:谢先生

   话:0474-3606885

 

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

                                   2025年2月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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