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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4-04520
  • 主题分类 委托代征公告
  • 标题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书
  •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前旗税务局

乙方(受托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022 3  28签订的  委托代征协议书  察右前  税委 2022  2

一、 提前终止原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代征“非必要不委托”的相关要求。

二、 终止时间与方式

双方同意,该委托代征协议于   2024  1 30 予以终止,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与该协议相关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各方违约责任。

三、 协议生效与执行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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