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及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

法制股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税政一股

主要职责: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政二股

主要职责:承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主要职责: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股

主要职责:承担拟订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

征收管理股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施本局信息化建设。

财务管理股

主要职责:承担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固定资产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

主要职责:承担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本局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主要职责:承担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

联系电话:0474--3606885

  

二、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领用、Ukey发放、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办公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0474-3902330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察右前旗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列名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号。

平地泉镇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管理平地泉镇税源户,追讨偷漏、催缴税款、企业查账,贯彻税收政策法令,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行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光明街察右前旗税务局    

巴音塔拉镇税务所 

主要职责:管理巴音塔拉镇税源户,追讨偷漏、催缴税款、企业查账,贯彻税收政策法令,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行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光明街察右前旗税务局      

土贵乌拉镇税务所

主要职责:管理土贵乌拉镇税源户,追讨偷漏、催缴税款、企业查账,贯彻税收政策法令,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行上级下达的税收计划。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光明街察右前旗税务局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主要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

联系电话:0474--3606885

 

四、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旗委、旗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仅限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4-3606885 

传真号码:0474-3606885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镇哈达路14号

邮政编码:0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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