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综合磋商公告(项目编号:FSW J2024111)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综合评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资金预算:90.5万元
(三)最高限价:90.5万元
(四)服务期/交货期:一年
(五)本项目不分包。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4、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单位参加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综合评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供应商可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到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迎宾大街52号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3楼306办公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综合评选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综合评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8时0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三楼会议室(地址:丰镇市迎宾大街52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
联 系人:张佳
联系方式:15536232555
地 址:丰镇市迎宾大街新丰华小区东北侧约40米
国家税务总局丰镇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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