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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集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中央商务广场6号楼C座,邮编:012000,电话:0474-820404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自治区税务局、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集宁区税务局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优惠政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税费服务深度融合。全年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内容审核,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通过多元渠道精准推送涉税信息,让税收政策透明化、办税流程便捷化,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筑牢信息公开基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重点覆盖税收法规、政策解读、征管流程、人事任免、行政检查等重点内容。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1条;欠税公告4条;非正常户公告12条;权责清单1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1条;检查主体2条;税务检查人员公示1条;检查事项、依据和标准2条;检查频次上限1条;检查计划1条;政府采购信息9条。聚焦“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进展成效,确保公众清晰知晓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便利举措,主动公开覆盖率、时效性均达标。2025年,通过征纳互动以及短信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各类政策5条,其中人工推送5条;线下辅导纳税人活动7场次,参与人数500人次,线上辅导纳税人活动2场次,参与人数260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集宁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职责要求,形成部门初审、办公室复核、保密审查三级审核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持续加强舆情研判,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持续深化监督保障

  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作用,健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科室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合力。定期开展平台内容抽查、错敏信息排查,建立“发现-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不当公开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集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存在不及时问题。二是错字漏字现象仍然存在。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信息处理费事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乌兰察布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结合重点税收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并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由专人负责,统筹各部门协同联动,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性。二是认真落实“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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