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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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0669
  • 主题分类 行政检查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1 批准调回检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三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2 批准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3 特别纳税调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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