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税收法治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在各类会议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务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党委会学法2次。制定全局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通过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学习培训及考试,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全覆盖,线下通过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冬花来我局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党员学习、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全体税干理论学习等方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学习覆盖人数313人。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工作。坚持税费收入原则,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对全市纳税企业纳税情况调研梳理,形成全链条式培植税源手册和重点产业税收分析一表通,推动税费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

  2.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精细服务企业,帮助纳税人纾困解难,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编写了《乌兰察布市十大重点项目税收政策支持一表通》、《乌兰察布市重点产业税收分析一表通》、《全市重点行业税率及税费优惠政策一览表》、《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一览表》和《落实“五大任务” 助力“五大经济”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确保税费支持政策清晰、通俗、更好落地。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权益性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本单位负责的税务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研究和清理。

  2.规范行政许可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求,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简化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缩减办理环节和办税资料,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性成本。当前我市税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为1项,即“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2023年共受理办结“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370件,均按要求时限办结。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及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和责任明确。按照“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将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运用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23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4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2项,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设置矛盾协调室,跟进解决税费争议,将涉税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全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严格依法用权。严格遵守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从合法性、合理性两个方面严格审核,全系统共有17名公职律师,外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税收执法、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追究,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退休、调出、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执法证件清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值班制度及安全保卫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制定了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的配合应对工作,保障网络正常运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

  2.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建立枫桥式税务分局,聚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围绕“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工作思路建立完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吸纳各方力量参与问题解决,建立涵盖政府、司法、人社、医保、不动产等相关部门的“多元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构”。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权力运行制约。上线“智税监督”平台,采用“一人一码”精准管理模式,实时收集、存储、分析、处理各类举报线索数据,实现“全地域、全环节、全岗位”三个全覆盖,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防止权力滥用。规范开展内部监督,组织开展“一案双查”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健全“税务+”精诚共治体系,与财政、人行等部门建立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协调机制;高效对接人社部门,确保社保费阶段性缓缴政策执行享受“零时差”;构建与公安部门实体化协同办案机制;完善与法院在企业破产案件涉税问题上的联动配合,保障税收债权依法清收。开发“以数治税智慧治理”可视化大数据智税监管平台,通过 228个指标体系,搭建起税源管理、税收监管、发票监管、风险管控等 8个框架模块,直观展示收入进度、清欠情况、发票开具、政策落实等全景监控分析。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局党委全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4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税收法治理念,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全局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比较缺乏,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律专业人才支撑,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全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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