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7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91150302MA0R4U9F53

乌海市绿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韩继军

  150302********1012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地村依克片11栋4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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