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91150302MA0R4U9F53 |
乌海市绿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韩继军 |
150302********1012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新地村依克片11栋4号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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