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91150302MA13UH2558 |
乌海市方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姜勇 |
142233********7237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团结路B033室 |
91150302341290245M |
乌海市丽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张洪伟 |
150302********1538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青山路东、林荫大道北红星美凯龙A8127、A8128 |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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