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2月认定非正常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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