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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表格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东街4号,邮编:016030,联系电话:0473-40227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南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乌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紧抓税务工作重点和群众急难求盼的涉税问题,第一时间转载总局、区局的税费文件及政策解读,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二)依申请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3年海南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海南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各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定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及时更新,建立完善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人员专业性不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等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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