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2024年3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南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1

91150303MABYDNL646

乌海市晨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杜传磊

370402********4313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黄河路东老石旦大街东风街北东方丽景小区15号楼--13

2

91150303MACLX6QE4R

乌海市秉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白秉樾

150303********0017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南区巴彦乌素街广场路十七街坊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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