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税务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内蒙古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压实扛牢肩负的重大使命和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支持脱贫攻坚发挥重要作用,定点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全区各级税务机关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上来,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和内蒙古党委、政府部署,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和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基础产业发展、鼓励贫困地区创业就业、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及引导社会力量向贫困地区捐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各项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定点帮扶、配合其它单位共同帮扶216个嘎查村,派驻驻村帮扶人员578人,投建帮扶项目535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0808户、24191人,目前已脱贫99.5%,共计10759户、24080人,年底前全部完成脱贫任务。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扶贫领域税费优惠政策。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利用办税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短信平台、12366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上门辅导、分类培训等形式,帮助税务系统以及其他部门扶贫干部更好掌握和运用税费扶贫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精准吃透和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强化政策落实衔接,规范管理流程,简便办税程序,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稳步推进“银税互动”服务,持续扩大“银税互动”覆盖面,助力涉农涉牧企业将纳税信用变成贷款真金,为相关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通道。2017年至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在脱贫攻坚领域直接减免税费约50亿元,扶贫捐赠税前扣除5.39亿元,较好地发挥了税费优惠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引导作用。

  三是强化执行评估,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大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力度,随时收集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建议,重视部门间信息沟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回应、答疑解惑。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压实扛牢政治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全面脱贫。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扶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的懈怠思想和松劲心态,防止扶贫工作重心转移、力量削弱情况发生,继续加大力量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四是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工作,做好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已到最后攻坚阶段,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实时监测动态情况,无论是否是建档立卡户,只要符合监测标准,全部及时纳入,不出现遗漏,根据致贫返贫原因,提前开展针对性帮扶,缺什么补什么。对全区税务系统负责帮扶还未实现脱贫的49111人开展全方位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如期全面脱贫。全面回顾和深入总结全区税务系统参与脱贫攻坚战实践和成效,积极参与地方部门组织的扶贫日系列活动,择优推选脱贫攻坚故好事、好文章、好作品,在全区税务系统集中展示展播。挖掘脱贫攻坚领域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提炼脱贫攻坚伟大精神,激励广大税务干部为税收改革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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