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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中的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nmgzzqswj/msxxgkml_19393/tlsswj/)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门达路与阿古拉大街交汇处东100米,邮编:028000,电话:0475-883300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通辽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同时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通辽市党委、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的5个方面23项任务,保障了通辽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人事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数据、内容、文字、保密审核,做到文字无误,数据准确。根据统计,202011日至20201231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1774条。其中: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通辽局页面公开各类涉税信息677条;借助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97条; 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积极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指南、涉税缴费事项示范文本和税费宣传资料。通过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向纳税人精准推送宣传、辅导、培训信息75万余条,向窗口税务人员推送培训、辅导信息4270条,开展网上纳税人学堂共26次在线直播,与市广播电台合作播出《听享税收—减税降费进行时》节目52期,全年共发表外宣稿件260余篇,其中:经济日报、旗帜杂志、中国财经报道各1篇;其余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新浪、凤凰、网易等网络媒体发表。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全面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加强税务机关政府信息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税务部门治理能力。继续压实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绩效考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筑牢保障体系。

    (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

    在区局的引导下,积极完善外网建设和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把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通过税收宣传专栏、行风热线等,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11

  行政强制

0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9739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推进不足、公开渠道联动不够紧密等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流程,建立管理台帐;二是强化对于基层的指导监督管理,确保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统筹管理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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