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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中的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neimengggu.chinatax.gov.cn/sjpd/tl/xxgkhhht/)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门达路与阿古拉大街交汇处东100米,邮编:028000,电话:0475-88330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通辽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2019515日开始执行的新《条例》精神,并予以全面贯彻落实。同时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通辽市党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下发的《2019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内税办发〔201956号)和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水平有所提升。

(一)政府信息管理

1.筑牢保障体系。随着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正规,以及工作中的人员职能变化,通辽市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得到了进一步充实。继续压实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健全的组织保障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大力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各处室协调配合,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了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3.强化监督考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作用,连续第二年将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严格按照自治区税务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紧抓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重点,全过程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803条。其中:区局对系统更新后,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网站公开各类涉税信息84条;借助微信公开信息635条;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积极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指南、涉税缴费事项示范文本和税费宣传资料。借助减税降费的落实,大力开展培训、辅导、座谈会,开辟微课堂,推送短信、微信、邮件74861条;在广播电台《972帮你问》直播中开设《听享税收—减税降费进行时》节目完成,现场答疑解惑;完成外宣信息260条,分别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发表。

(三)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2019年,全面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局的引导下,积极完善外网建设和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把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通过税收宣传专栏、行风热线等,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47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在主动公开广度、深度和效率有待提高。目前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效率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重复公开、延迟公开的情况。

(二)公开渠道的集成联动不够紧密。目前对外公开主要外网、公众号、政府网站、在办税服务厅和其他公共场所发布等途径。但在公开时,总归口不够规范,给把关和统计提出难题。

2020年,通辽市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条例落实市政府和自治区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严格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要求所有公开事项必须登记,方便全面掌握,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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