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单位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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