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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税务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兼职人员2名,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规范公开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更好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股室责任人、负责人和办公室责任人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内容。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7 条,其中政策法规17条,行政执法24条,工作动态 35 条,通知公告 13 条,纳税服务 16 条,政府公开年报1条,联系方式1条。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结合我局实际,逐步深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服务缺乏针对性,对涉及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不足,公开内容对群众办税缴费的指导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两个方面着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深化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强化与兄弟部门间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安代大街与杏坛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75-4777706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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