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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奈曼旗税务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2024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奈曼旗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密切关注点,对依法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对不属于税务部门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帮助其沟通联系。同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运用活力奈曼、通辽税务公众号、通辽日报及各大新闻媒体向社会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奈曼税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奈曼旗税务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化维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对接旗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按照各类信息公开时限按时公开。严把审核关,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进行责任分工,保证工作严谨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理顺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审核等环节责任,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选派业务骨干专人专岗按要求维护增设相关栏目,强化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指标考评定级标准,强化激励与问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奈曼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推进,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策宣传形式有待丰富、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等。针对上述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定期开展自查抽查,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丰富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形势,通过图文、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网站、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定期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便于理解和掌握。三是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调动全局信息报送的积极性,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奈曼旗税务系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诺恩吉雅大街3346号,邮编:028300,电话:0475-42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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