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奈税 税告 〔2024〕 16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具体名单和证件见“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2024年 08月 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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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2024年8月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奈税 税告 〔2024〕 16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具体名单和证件见“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2024年 08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