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2024年10月非正常户信息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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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2024年10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2024年10月非正常户信息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