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关于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关于

2024年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加快推进科左后旗税务系统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与共享工作,实现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统一归集并公示,达到信息共享、系统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的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归集。 旗局各股室、税源管理部门要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统一录入到公示系统中。

(二)及时提供,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公示信息需及时录入公示系统中。

(三)确保录入的公示信息准确、全面。

三、工作任务

(一)数据录入

各税源管理部门及相关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将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与共享原则,对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要求提供给征收管理股,由征收管理股及时准确的录入公示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内容:

1.抽查检查信息。本年度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产生的信息。

2.行政许可信息。日常工作中涉税的行政许可信息。

3.行政处罚信息。本年度一般行政处罚信息。

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检查结果信息。

(二)实施联合惩戒

在日常监管、发票领用、发票授信额度调整等工作中,应当依法核实、查询、使用公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信息共享平台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重要性,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积极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完成信息归集各项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税源管理部门及局内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任务完成到位。

(三)建立问责机制。我局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列入2024年重点任务,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走形式、不能按期按成任务的,要强化约谈警示、问责等措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关于调整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后旗税务局

                                                          2024年9月6日

                   (联系单位:征收管理股,联系人:王秋实,联系电话:0475-635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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