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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科尔沁大街西段,邮编:029300,电话:0475-32123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和科左中旗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年外网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4条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项最新税收政策和行政执法信息依托市局网站、旗局外网网站、12345智慧管理平台、旗融媒体中心、纳税人钉钉直播课堂等平台广泛宣传,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已申请公开等工作,方面纳税人进行政策咨询。全年,科左中旗税务系统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处罚决定 条,行政许可决定 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逐级审核”原则,确保按流程发布,自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科左中旗税务局在将门户网站作为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得主要渠道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对12345平台知识问答模块持续更新

(五)监督情况

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不断加强《条例》等内容学习,对网站错敏词及时更正、维护政务平台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完成,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促进纳税服务、执法规范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2024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贴近纳税人需求,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的时效性,重点加大对一些纳税人比较关注的涉税政策的公开力度。二是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的前提下,坚持以《条例》为指导,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继续在办税服务厅及融媒体上,加大对《条例》及其相关工作的宣传,广泛告知信息查阅地址,以及征纳互动,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等,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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