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科左中税 税告 〔2024〕4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左翼中旗税务局
二O二四年四月一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件种类 |
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
预计公告日期 |
1 |
91150500MA0QGQDNXD |
内蒙古吉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侯长斌 |
居民身份证 |
220102********3311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工业园区食品加工园达尔罕大街与纬20路交汇处 |
2024-03-01 |
2024-04-01 |
2 |
931505215612345794 |
科左中旗强盛养牛专业合作社 |
毛巴达呼 |
居民身份证 |
152322********3710 |
科左中旗努日木镇大努日木嘎查 |
2024-03-01 |
2024-04-01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