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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鲁县开鲁镇辽河大街东段,邮编:028400电话0475-62114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税务局和开鲁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税收实际细化具体内容,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委托代征公告、税收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12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受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23年开鲁县税务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鲁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企微信群、钉钉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涉税信息和税收政策,利用88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答纳税人关心的各类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提升了政策咨询和解读回应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的涉税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务服务热线12345”管理,确保在线,及时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可向社会公开的非涉密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严格按照工作操作流程和规定录入、审核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在发布时准确无误。加强监督考评,定期开展外网网站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要从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的高度认识并推进这项工作。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开鲁县税务局在积极稳妥推进全年工作的基础上,要以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规范的工作方式着重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质量,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关心、关切的涉税信息,在外网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及时全面更新,继续加强和完善涉税政策公开工作,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熟练工作流程,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改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纳税服务工作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开鲁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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