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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税务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辽河大街东段邮编:028400,电话0475-62114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辽市税务局和开鲁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全面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全年在开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全局概况、领导简介、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行政处罚公示以及A级纳税人、欠税公告、部门动态等信息281通过办税服务厅LED屏、公告栏及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公开疫情期间各项优惠政策。多渠道开展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等相关税收政策及落实情况、政策成效宣传,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晒权督权,公开并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精简税费资料、优化发票办理等内容,做到第一时间为社会公众提供涉及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完善申请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按时编写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逐一列示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及申请表,2021全年未发生依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起草部门把握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复核,层层把关,切实把好政务信息公开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进一步降低了政务信息公开安全风险。

 (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按照《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在开鲁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合理设置了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三大模块16子项,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增设了县局工作动态模块,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及参与程度较低,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方式等面,与上级的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主动前来咨询和查阅资料的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操作技能,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二是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责任到人,以确保不走过场。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借力权威性高、受众面大的信息发布平台,发挥传统新闻媒介和现代网络平台的集成效应,公开做到真正让纳税人好参与、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费无。

   

   

           国家税务总局开鲁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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