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2024年5月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附件中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2024年5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