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辽市税务局和科尔沁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同时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科尔沁区委、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数据、内容、文字、保密审核,做到文字无误,数据准确。根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44038条,全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页面公开。同时所有办税服务厅积极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指南、涉税缴费事项示范文本和税费宣传资料,开展网上纳税人学堂共8次在线直播,全年共发表外宣稿件近100篇。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继续压实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绩效考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筑牢保障体系。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把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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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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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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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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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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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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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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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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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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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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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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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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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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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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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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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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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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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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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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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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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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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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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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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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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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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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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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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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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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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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