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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通辽市税务局和科尔沁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同时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科尔沁区委、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数据、内容、文字、保密审核,做到文字无误,数据准确。根据统计,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44038,全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页面公开。同时所有办税服务厅积极主动、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指南、涉税缴费事项示范文本和税费宣传资料开展网上纳税人学堂共8次在线直播,全年共发表外宣稿件100篇。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继续压实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绩效考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筑牢保障体系。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把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公告栏、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拓宽纳税人、缴费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收工作、税收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解读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35

  行政强制

  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相结合方面仍需努力;二是各室之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为此,我局将继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详细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等,积极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简化各项政策申报流程,并通过专人负责机制,研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把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上,促进我局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水平满意度;二是强化全局上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以及交流学习,提升各科室政务公开的协作能力,将政务公开作为全局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民主路260号,邮编:028000,电话:0475-8837601)。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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