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科尔沁区范围内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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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2024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科尔沁区范围内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科尔沁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