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税费协同共治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顺应了当前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的要求,贴近实际、前瞻性强,对夯实征管基础、提升征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拓展数据共享广度。根据自治区财税两家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涉税费信息共享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内财税〔2025〕116号),自治区税务局正在积极破解涉税数据共享难题,逐步实现与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水务等多部门的涉税共享,并从区局层面统筹部署共享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市税务局层面正在对接相关部门获取部分数据,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二)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协同共治水平。多年来,我们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己任,与地方有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常态化的沟通和会商机制,促进了涉税数据价值的高效释放。比如:自然资源部门获取的农用地转用信息强化了耕地占用税的征管;生态环境部门的企业排污信息堵塞了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漏洞;市场监督部门获取的股权转让信息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能;科技局获取的高新企业技术信息保障了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加强数据赋能促进精准监管能力。近几年,我们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涉税数据开展深度化、穿透化、智能化的挖掘与分析,已经逐步构建起成规模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例如:土地增值税风险防控模型能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智能风险提示;生态环保处罚与金三数据联动指标模型对企业错享骗享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有效防控;营商环境主题看板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的实时监控。
二、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展望
虽然我们在构建“协作共治+数据赋能”的精准监管共治新模式方面有了一定的尝试,但受限于各地区、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及涉税数据安全、数据格式、技术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制约,真正意义上达到应享尽享、应征尽征的目标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下一步,我们要着力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切实推动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拓展共享维度。进一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将更多的涉税数据纳入到共享机制当中。如人民银行的金融账户信息、法院的裁决信息、网信办的文娱网红人员信息等,为精准监管提供指向明确、穿透性强的数据分析支持。
(二)深化部门协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税务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共享流程,提升数据质量、提高共享效率,形成协同共治的合力。我们将采取自治区《环境保护税 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水资源税收征管效能提升工作方案》的模式,逐渐构建起全税种、全流程、高联动的税费种分析体系,并在实际征管中采取“双向复核”、“联合执法”等方式,打造密切配合、协同高效的运转体系。
(三)加强风险防控。坚持“数据+规则”理念,有效利用内外部数据统筹风险应对、监督复核事项的集约处理,并形成可追溯的风险应对闭环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阻断能力。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打造智能化的场景应用,提升税收征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以税咨政。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经济数据归集和效应分析,通过外部数据和税收数据的深度捆绑分析,进一步研判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和新变化,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税收方面遇到的难题和瓶颈,不断提高税收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此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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