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满洲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满洲里市道北二道街24号,电话:0470——626408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满洲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满洲里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造了更加公正透明、高效规范、勤勉廉洁的税收环境,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纳税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19年,印发了《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系统充分发挥5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0个,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5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共计13万元,有效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全系统利用纳税人学堂、i税平台等形式,将减税降费政策等送至纳税人,从创新服务理念,完善公开手段,丰富服务载体入手,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将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广泛公开,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全年共举办面向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辅导等政府信息公开培训89场,培训纳税人19000人次。三是加强各部门统筹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回应公众关切,各科室相互配合,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信息。
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通过满洲里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利用满洲里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减税降费政策及成果,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资源。同时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12366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i税平台新兴载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二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满洲里市税务局和各基层局门户网站、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让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更加公开,有效增强了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认知,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2019年,累计向满洲里市委政府报送信息12篇,向满洲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供我局机构设置、政府公开年报等工作信息。三是在2019年税法宣传月期间,紧紧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宣传主题,多层次、多维度、多侧面的进行税收宣传,累计在《中国税务报》《内蒙古日报》《满洲里日报》和人民网、中国日报海外版、自治区税务局内外网站刊登相关新闻稿件20余件,在中国满洲里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动态17条,在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台、扎赉诺尔区电视台播放新闻报道5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满洲里市税务系统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满洲里市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准引领,严格执行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事项(行政许可类、公告政策类、执法信息类、纳税服务类)政务公开的标准、流程和方式,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无信访举报投诉案件。
(五)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满洲里市税务局一直把办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改进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狠抓建议提案的答复和落实工作。2019年办理并答复人大、政协委员提案8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9年满洲里市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涉及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主动、全面地进行了公开,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1 |
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120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92.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