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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1484
  • 主题分类 非正常户公告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2月认定非正常户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 发文字号
    2026年第6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2月认定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的规定,满洲里富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共6户(详细名单见附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我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因其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分局2026年2月认定非正常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

           2026年3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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