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 索引号 01151231-9/2025-00598
  • 主题分类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标题 检查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局


检查事项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中俄互市贸易区税务局


子项

设定依据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项。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特别纳税调整)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

 



    附件: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