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满洲里市合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满洲里市道东五道街92号,电话:0470—62643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和编制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社会公众提供精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六稳”“六保障”、退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通过网站信息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宣传解读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新举措等内容。2023年度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3条(其中,行政许可51条,行政处罚159条,行政强制2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切实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事实效,进一步提升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依法保障社会各界获取涉税信息。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归口档案,按照“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的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关、保密关、内容关、实效关;积极维护门户网站最新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重点税收工作,紧扣社会公众需求,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精准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分不同优惠政策建立业务辅导群,有针对性地推送最新政策、办税提醒及培训资料,提升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同时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学习培训,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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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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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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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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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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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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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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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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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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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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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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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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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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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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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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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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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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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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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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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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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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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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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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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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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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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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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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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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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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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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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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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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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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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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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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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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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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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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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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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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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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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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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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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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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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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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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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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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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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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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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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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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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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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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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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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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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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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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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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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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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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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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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程度有待提高,单位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深,对政府公开信息提供的主动性不够。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三是加强指导督导,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整改措施: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加强与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